金羊网讯 记者钱瑜报道:26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称,珠海将于7月1日正式推出“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
据介绍,澳门居民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下同)且办理了居住证的,可以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横琴新区财政共担,目前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80元/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10元/年,财政补贴均为590元/年。同时,就业年龄段内未办理居住证,但在横琴购有房产、租用办公用房的澳门居民,可凭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其参保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所有个人缴纳和财政补贴的费用纳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由珠海市税务部门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责统一办理,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市同等医疗保险待遇。该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先在横琴一体化区域内试点,视情况逐步在珠海全市范围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