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获悉,佛山市文广旅体局近期公布了《佛山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拟鼓励体育相关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鼓励发展体育赛事经济、鼓励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等,并给予鼓励项目相应的资金扶持。
拟补贴建设
产业示范基地
根据《意见稿》,鼓励建设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对成功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的企业和项目,一次性分别予以8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对考核合格的市级以上优秀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的优秀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扶持,扶持总额每年最高为300万元。
鼓励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省级以上职业体育联赛,主场80%以上(含80%)设在佛山并在佛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参赛项目、参赛成绩和俱乐部年度或赛季总投入金额,给予最高1亿元的扶持,其中基础扶持占60%,绩效扶持占40%。
同时,还鼓励体育制造、批发、零售、服务等企业做强做大,并按照相应条件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扶持。
培养奥运人才
可获资金扶持
在鼓励佛山体育赛事经济发展方面。《意见稿》提出,非政府承办的国际、全国、省级和市级体育赛事,根据赛事等级、规模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采用竞争性分配的方式,国际级比赛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总额最高500万元的扶持;国家级比赛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总额最高250万元的扶持;省级比赛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总额最高180万元的扶持。对投资规模特别大、具有突出影响力的国际级赛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扶持。
在鼓励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方面,企业和社会组织培养的体育人才代表国家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奥青会的,其中参加奥运项目的,一次性扶持培养单位50万元/人,每个培养单位每年扶持总额最高为500万元;参加非奥运项目的,一次性扶持培养单位10万元/人,每个培养单位每年扶持总额最高为100万元。
培养的体育人才代表广东省参加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的,也根据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给予相应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