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7月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和《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符合条件的新时代创新人才可以分别申领最高5万元/人和最高30万元/人的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9日-8月7日。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8月9日前)完成审核。
能力提升补贴最高5万元/人
2017年1月1日后,在东莞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当前在东莞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工作的人才,可以申领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资金,已享受东莞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并取得对应学位的人才不纳入扶持对象范围。
申领人必须具有东莞市户籍,且人事档案在东莞市,当前在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申领人必须是2017年1月1日后,在东莞市工作的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该补贴为一次性发放,取得正高级职称扶持标准为5万元/人,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取得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取得副高级职称标准扶持)扶持标准为4万元/人,取得硕士学位扶持标准为2万元/人。
新引进人才最高补贴30万元/人
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受理范围为: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限定范围的用人单位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
同时要求申报人人事档案在东莞,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与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所在单位须在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内。
综合补贴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最高30万元/人,分5年等额发放;副高级职称或博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最高20万元/人,分5年等额发放;硕士最高6万元/人,分3年等额发放;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限定用人单位范围)最高6万元/人,分3年等额发放。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东莞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东莞市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人才的综合补贴申报,由各镇街(园区)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