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金师傅驾驶的31路公共汽车 受访者供图
施暴男子被警察控制 受访者供图
金羊网讯 记者黄珏报道:6小时不到,殴打珠海公交车司机的一名乘客被警方刑事拘留。从7月9日晚至7月10日,一段男子殴打珠海公交车司机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不少网友通过网络发声,强烈谴责对司机使用“暴力”的乘客。珠海公安机关表示,对公交车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共交通秩序是社会整体秩序的重要部分,事关每位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7月9日18时许,正值交通高峰期间。公交司机金师傅驾驶31路公共汽车停靠明珠北公交车站时,因上车乘客较多,金师傅呼吁乘客往车厢里移动。站在驾驶位旁边的一男子对司机说:“我就不往里面走。”司机再次劝说并开动车辆。此时,该男子突然连续击打司机头部,司机一边躲避一边将车辆停稳。车上多名乘客上前制止打人者,并将其堵在车内防止其逃离。香洲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打人男子控制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金师傅头部被打流血,耳部伤口缝合四针,目前正在医院治疗。打人男子范某(36岁,江西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7月10日凌晨已被香洲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从珠海公交集团了解到,近年来,珠海发生了多起乘客殴打或谩骂公交车司机的案件,如在今年1月,斗门一男子谩骂、推拉公交司机,干扰司机驾驶,被警方刑事拘留;去年11月,一名乘客因过站要求司机停车未如愿,用脚猛踹车门,被警方拘留5日。有不少网友评论,对于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重罚。与此同时,令人欣慰的是,在暴行面前,车上多名乘客挺身而出,共同制止、谴责范某的暴力行径,不少网友为此点赞。
据了解,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几类行为从重处罚。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