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付怡,通讯员陈卓炫、张毅涛报道:7月11日,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养犬管理工作执法检查要求,严格推进全市养犬管理和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市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州警方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部署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
据广州警方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养犬不登记、犬证过期不续期、一户多养犬、饲养危险犬及禁养犬的问题;整治犬伤人、犬吠扰民及不牵绳等违规养犬问题;整治流浪犬问题。7月8日,广州警方已经组织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据统计,今年1至6月,广州警方开展文明养犬入户宣传1.5万人次,警告教育不文明养犬行为1778人次,捕捉流浪犬166只。下一步,广州警方将加大涉犬警情分析研判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养犬人应当自觉遵守《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主动到合法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通过“广州养犬服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犬主登记、续期,给犬只取得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倡导各位犬主文明养犬,出门遛犬务必携带犬牌犬证,记得牵犬绳、犬链。
这些养犬行为将被处罚
一:饲养危险犬
4月13日,海珠警方在处理江海街道办事处门口一宗犬只咬人警情时,发现咬人犬只为危险犬。经调查发现,违法人员黄某在新村南华大街某铺内饲养两只罗威纳犬。经认定,黄某饲养的两只罗威纳犬均为危险犬。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黄某处以罚款4000元,并没收了两只危险犬罗威纳犬。
二:遛犬不牵绳
2月27日,麦某在南源西市街某大院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3月13日,李某在南岸路河柳街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3月19日,林某在西市街某号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19日,天河警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曹某在珠江新城江边遛狗时,没有牵狗绳,警方对曹某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26日,曾某在南岸路人行道遛犬未牵犬绳,警方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三:遛犬未携带犬牌
白云警方在京溪辖区内发现养犬人陈某携带犬只外出时未为犬只佩戴犬牌。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陈某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