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多名外卖商家爆料,美团外卖要求他们签独家协议,只能在美团销售外卖,否则会被做关店处理,或者是提高费率。有商家不愿意,起送费被改至499元,还被缩小配送范围。美团回应:有这个政策,没办法更改。
霸王条款:只能在美团做独家生意
△美团发来的优惠申请书到期提醒
报料者 A:近日收到美团发来的优惠申请书到期提醒,还有一份电子合同,签了合同只能卖给美团,不能卖饿了么。如果开了饿了么就违约。违约后,要关闭在美团上的店铺。类似就是(点餐)人多的时候给你关了,没人的时候再打开,一下子损失很多客流量。
△截图显示,美团称如果不签独家,则要关店
报料者 B:美团发了一个电子文件,让我确认一下就完了。他说,想要排名靠前,就必须在一个平台上卖。平台上不是有广告费吗?不掏广告费就没有单量,没有单量就没有收益。我一个月的广告费就要四五千元,掏的钱多排名就靠前,掏的少就搁到后面去,但前提是我要独家,之前关了我一家店,起送费变成499元!
△截图显示,起送费变成499元
报料者 C:我签的合同是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关键是现在还没到期,美团想啥时候改就啥时候改,只给我们说一声。它之前每张单的最低收费是3.5元到4元,现在收取23%达到5.5元。我开店以来收入最少的一次是9毛,即人家在美团点我一份饭,我到手9毛钱!中间的钱都让美团赚走了,它就仗着市场点餐率比较高。美团现在弄霸王条款,我们不签也得签,不签就下线。
这些外卖商家认为
不管两家外卖平台怎么竞争
不能把商家当成炮灰
对于“强制要求独家”
美团平台的客服人员是这样回应的
有这个政策,没办法更改
对美团外卖的“独家”要求

要求独家售卖到底合不合法?
小编查询发现
美团此前因这个原因
已经吃了不少罚单
2019年3月,四川省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在通江县的合作商,作出了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前有举报称,美团以多种方式要求商家“二选一”或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否则将会受到美团下线处罚。
2017年8月,因胁迫商家签订独家协议等违法行为,美团被浙江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罚款52.6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