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羊网 记者严艺文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月2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发布《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就两种收费方案等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按阶梯式收费
方案内容显示,市交通管理部门已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18年版)》,对广州市中心六区涉及的泊位路段和泊位数量重新进行了调整。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58条、夜间准停路段(即只设置可停放车辆的路段区域,不设置具体泊位)68条,临停快走区域47个。
方案提出,城市中心区域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六个行政区为城市中心区域,统称为“中心六区”。
中心六区的重点区域指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非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路段。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挤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对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制定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
设定计费周期为工作日每日上午7:30:00至次日上午7:29:59,非工作日为10:00:00至次日上午9:59:59。计费周期内的收费时段为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其它时段不收费。全天准停临时泊位在收费时段内收取使用费,夜间准停路段和临停快走区域不收取使用费。
新能源车充电停放首小时免费
方案中提出两种收费方案,停车15分钟内均不收费。收费方案一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较低,重点区域收费5元/半小时,非重点区域收费2元/半小时;1-3小时适中,重点区域收费8元/半小时,非重点区域收费3元/半小时;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重点区域收费13元/半小时,非重点区域收费5元/半小时。
收费方案二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适中,重点区域收费7元/半小时,非重点区域收费2元/半小时;1-3小时较高,重点区域收费9元/半小时,非重点区域收费3元/半小时;3小时以上收费进一步提高,重点区域收费11元/半小时,非重点区域收费5元/半小时。各阶梯之间增幅较为平缓,保障不同区域不同时长刚性停车需求。
方案还提到,新能源汽车在充电桩泊位停放并充电的,免予支付首次充电首一小时(含一小时)的泊位使用费。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可以享受在执行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非重点路段泊位每日停放三次、每次停车时长不超过一小时(含一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方案对两种收费方案进行了总额对比。在中心六区重点区域,当停车时长小于5小时,收费方案一总额低于收费方案二;当停车时长为5小时,收费总额相同;当停车时长大于5小时,收费方案一总额高于收费方案二,停车时间越长,差额越大。
提交意见方式
征求意见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内容要求包括意见内容、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30)(二)传真:020-83125911
(三)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