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黎鸣报道:8月9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一名女性被执行人不仅拒不执行,还在法庭内拍桌大骂脏话,在法官、法警制止时,还对法官、法警进行抓咬。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今天(8月12日)通报称,该女子于当日被法院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
陈某芳与李某广是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李某杰,李某广与前妻育有一女李某睿。李某广于2016年入院治疗期间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芳、李某杰、李某睿认为李某广的死亡是医院过失导致,共同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经法院生效判决,医院需一次性赔偿10万余元予陈某芳等三人。
李某广去世后,陈某芳与李某睿就李某广的丧葬费用、遗产继承等发生纠纷,李某睿将陈某芳、李某杰诉至法院。经法院生效判决,扣除丧葬事宜等合理费用,陈某芳应返还李某睿1.4万余元。
上述案件生效后,李某睿向荔湾法院申请执行,要求陈某芳返还款项,经执行人员向陈某芳发出执行通知书敦促履行,陈某芳仍怠于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另案中医院方将部分执行款7万余元交付至法院,但陈某芳仍不愿履行其应向李某睿的款项返还义务。
8月9日上午,荔湾区法院执行法官通知陈某芳到庭接受询问。执行法官向陈某芳解释医院方的执行款已到位可以领取,同时陈某芳也应依判决履行向李某睿的返还款项义务。陈某芳不听劝说,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对李某睿的付款义务。
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法律责任和后果,陈某芳情绪激动,接连拍桌,还用粗言辱骂执行法官。经执行法官口头警告,陈某芳仍不停止。在女法警上前劝阻时,陈某芳突然对女法警进行抓、咬,执行法官上前制止时,陈某芳又对法官进行抓、咬,导致执行法官和女法警的手部多处受伤。其后陈某芳被执行干警当场制服。
因陈某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在法庭内侮辱、伤害法官及司法警察,以暴力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荔湾区法院依法决定对陈某芳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