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宁宇报道:房地产市场升温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加,二手房市场交易十分火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也随之呈几何级增长。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房地产案件的法官今天(8月19日)专门选取了典型案例,教大家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其中涉及一房多卖的问题。
2018年8月19日,黄某与姜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20万元的价格向姜某购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一处房产,姜某应在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过户,否则退回定金,并赔偿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黄某依约向姜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后,姜某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协助过户,后查询得知姜某在与其签订合同前,已将涉案房屋分别出售给了三位不同的买家,遂起诉姜某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及赔偿违约金。
由于姜某一房多卖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故该案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被法院驳回黄某的民事起诉。
法官表示,对于此类情况,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涉案房屋是否存在网签备案的情况,如获知卖方存在一房多卖的行为,买方应及时报警,再根据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法院认定卖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同时判令卖方将合同款项退还给买方,买方无须就退款问题另行诉讼。在卖方未按照刑事判决书指定期限退赔的情况下,可申请强制执行。如刑事判决未对购房款一并处理,买方可待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再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法官温馨提醒:房屋买卖属于大宗商品交易,具有标的额大、过程繁琐、交易时间长等特征,极易产生纠纷,买方在购房时应该认真审查房屋的权属、他项权及是否限制交易等情况,切勿受低价房的诱惑,轻易进行交易。卖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应有契约精神,法律不会让失信之人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