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通讯员粤仁宣报道:企业注意了!广东再次送出了一份社保费减负大红包,进一步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定了进一步阶段性下调省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文件,从2019年5月起将省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阶段下调比例从40%提高到50%,执行期从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预计再进一步减少省本级参保企业缴费3350万元。
近年来,广东通过实施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浮动费率办法和阶段性下调费率等综合措施,持续降低了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2015年实施八类行业费率政策改革前的0.63%,下降至2019年的0.24%。5月起还将进一步加大了阶段性下调费率力度。
据了解,新的执行期限从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执行期2年)。全省平均费率进一步降至约0.17%;在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阶段降费期间,阶段降费措施将减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成本约50亿元。
此外,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住建领域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从工程含税合同总造价的平均1.0‰统一下调至0.8‰,一年可减少建筑施工企业缴费成本约2.74亿元。
2019年1月起,全省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领域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工程含税合同总造价的0.5‰,均为全国最低水平,助力工程建设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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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盘点:
2015年实施八类行业费率政策改革前的0.63%降至目前约0.17%,为全国最低水平。以0.63%为比较基准,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减少工伤保险缴费成本约118亿元。
2016年7月起,广东省21个市及省本级实施了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政策。据统计,全省21个市及省本级中,有16个市及省本级的基准费率标准低于国家标准,4个市与国家标准一致,1个市略高于国家标准。经调整后,全省平均费率从0.63%下降至约0.46%。
2018年7月起,全省21个市及省本级均出台实施实施浮动费率后,全省平均费下降至约0.32%。实施浮动费率使得平均费率下降比例约30%。
2019年1月起全省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措施。广东在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各地市分别阶段性下调费率20%、30%、40%,执行期从2019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实施阶段降费后,2019年1季度全省平均费率再降至约0.24%。
2019年5月起再进一步加大了阶段性下调费率力度。5月底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再进一步加大阶段性下调费率比例,新的执行期限从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执行期2年)。全省平均费率进一步降至约0.17%;在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阶段降费期间,阶段降费措施将减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成本约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