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张亮、黄桂林报道:11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期,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区公安分局,通过两种不同的追逃“方式”,分别捉获了2名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
据了解,8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公安局发来线索,反映公安部A级通缉犯陈昌发(男,广西凌云县人,30岁)曾经在顺德区陈村镇一带活动。接到线索后,佛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成立追逃专班开展侦查,通过运用公安大数据对逃犯及关系人的背景、活动轨迹进行仔细排查,发现陈昌发已潜逃到顺德区容桂街道与中山市古镇镇一带。
专班立即派员前往可疑地点开展摸查,发现陈昌发近期使用一辆富豪牌小汽车,并找到其经常停车点。追逃专班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停车点附近的出租屋、公寓等进行排查,经过20多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最终于8月27日14时在中山市古镇一出租房内抓获陈昌发。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昌发因涉嫌多次利用民族资产解冻为名诈骗500余万元人民币,于2019年5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公安局上网追逃,在“云剑”行动期间被列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
除了深追举报线索,在追逃行动中,汕头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对在逃人员家属采取了逐一上门走访的方式。走访中,民警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全力开展规劝促投。
8月27日至28日,在省厅组织开展的全省集中统一清查行动中,汕头市潮阳分局海门派出所充分发挥派出所人缘、地缘熟悉优势,围绕本地户籍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林寿鹏重点开展工作,锁定林寿鹏主要人际关系,精心研究抓捕突破口,派出精干力量上门对其家属、亲人进行反复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8月29日,在法律的震慑和亲友的感化下,潜逃2年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林寿鹏(男,36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主动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海门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寿鹏因涉嫌在网上诈骗他人400余万元人民币,于2017年7月被河北省南宫市公安局上网追逃,在“云剑”行动期间被列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