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房产中介人员在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办事大厅(不动产、税务办理业务窗口)提供中介服务时必须佩戴备案信息卡。日前,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中介机构备案、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的通知》,要求惠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
中介机构和人员纳入统一平台监管
2016年,惠州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推行行业信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在市中介行业协会建立信用档案,领取信用备案信息卡。
据了解,全市现有1871家中介机构以及19628人次从业人员纳入行业备案体系。备案信息卡制度在惠城、仲恺、大亚湾和惠东进行推广,领取信息卡人员数量已达15662人次,其中惠城区8100余人次。
《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中介人员在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办事大厅(不动产、税务办理业务窗口)提供中介服务时必须佩戴备案信息卡。
“主要是为了加强我市房地产中介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中介活动中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新群告诉记者,此举把中介机构和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的平台,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
从业人员不得拒绝购房者看卡
按照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时必须佩戴信息卡,并不得拒绝购房者查看信息卡。刘新群介绍,过去中介从业门槛低、竞争也比较无序,但是通过备案信息卡制度将给予从业者有效的认证。购房市民在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时,通过识别信息卡上的二维码可读取该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过往的服务记录和评价都一目了然。
“佩戴该卡是区分合法经营中介与非法经营中介的重要一环。”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备案信息卡制度不单是让一手房中介销售得到规范管理,对二手房中介机构也起到相同的作用。中介经纪人在服务过程中,均需佩戴信息卡,客户扫描信息卡上的二维码即可获悉该人员所有从业信息。
广深佛莞惠5市实现备案信息互通
据了解,今年,为让房地产中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市住建局还逐步实现了违规中介机构跨区域互认机制。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中介协会现场签订了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
4月,全市中介行业协会实施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共享)签约。5月,广深佛莞惠5市建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案录”互认机制。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就是要规范行业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让“黑中介”无处可逃,让坑蒙拐骗经纪人无处藏身。
“行业监管机制的完善有效增加了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纳入行业备案监管体系的中介机构,已能实现切实有效的监管;接下来,主管部门还会加强打击不合规经营的“黑中介”,让这些不良中介机构“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知多点
备案信息卡制度
据介绍,为积极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市住建局将登记备案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都纳入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对中介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发放从业人员备案信息卡,关联个人信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