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上岗退费、提供最高15万元租房补助、编制外也有经费补助……
金羊网讯 记者符畅报道: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补助办法》(简称《补助办法》)。该《补助办法》自2019年起执行,有效期5年。
据悉,补助以项目形式,分别直接对编制内外儿科医护人员个人和医院儿科进行精准补助。对个人的补助包括新进编制内儿科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上岗退费、新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租房补助、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经费补助,对儿科科室的补助为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定额补助。其中,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经费补助只补助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
新进编制内儿科应届高校毕业生 可获一次性上岗退费
《补助办法》的补助原则为鼓励广州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广州市市财政对儿科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精准投入、整体补助,加快解决广州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短缺,保障儿童健康,促进广州市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
《补助办法》明确,对新进编制内儿科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上岗退费。退费对象为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含部属、省属、市属和区属)新引进(以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就业协议时间为准)的编制内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按规定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退费标准分别为本科(学士学位)8000元/人·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4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按退费对象的全日制学习年限计算,其中实际学习年限超过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国家规定学制年限计算。
据悉,该项资金用于鼓励更多人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将一次性退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习费用至个人工资账户。
租房最高补助15万元/人,分三年发放
《补助办法》明确,为新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提供租房补助。补助对象为市属医疗机构新引进非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且未曾享受过广州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包括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中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编制内的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
补助标准为博士或高级职称(不分正、副高)补助1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补助10万元/人、本科生或初级职称补助5万元/人。学历与职称和前述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该项资金用于解决补助对象来穗住房困难,将分三年补助至个人工资账户。
对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提供经费补助
《补助办法》还提到,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定额补助。市属医疗机构新引进非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且未曾享受过广州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包括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中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编制内的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将一次性补助单位3万元/人。此项资金由各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使用,用于儿科建设,包括工资福利待遇、设备配置、重点专科建设、儿科医护人员培训等方面。
此外,《补助办法》明确,对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提供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市属医疗机构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补助标准为以上年年末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数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核定编制外儿科补助人数,补助单位7万元/人。此项资金由医院在儿科编外医护人员中统筹使用,用于发放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补助。
鼓励更多人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
据悉,补助主要解决的问题包括:通过对广州地区各公立医院新引进的编制内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新进编制内儿科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上岗退费,是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儿科专业,鼓励更多人从事儿科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
通过对市属医疗机构新引进非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且未曾享受过我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实行新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租房补助,是为了解决补助对象来穗住房困难,增强市属医疗机构儿科岗位吸引力,促进补助对象安心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儿科服务。
通过对市属医疗机构新引进非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且未曾享受过我市人才引进补助政策的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实行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定额补助,是为了鼓励市属医疗机构多招聘儿科医护人员,促进医院儿科建设。
通过对市属医疗机构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实行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经费补助,是为了提高市属医疗机构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待遇,稳定儿科医护人员队伍,增强市属医疗机构儿科岗位吸引力。
补助申请主要流程:
(一)新进编制内儿科应届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和新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租房补助,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签订有关协议书,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后按程序上报。
(二)引进编制内儿科医护人员定额补助和编制外儿科医护人员经费补助,由市属医疗机构填写相关表格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