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男子被判刑,民政部提醒凡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均为骗局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给30万元经费,等65亿美元的民族资产解冻之后即可获得5000万元的报酬?这看似巨大的“馅饼”,其实是精心设计的“陷阱”。新快报记者昨天获悉,因犯诈骗罪,深圳两名男子覃荣、张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并分别处罚金两万元、一万元。
此外,民政部于9月14日发布提醒,凡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均为骗局,没有任何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此类公益慈善项目。
250元购买虚假资产证明
谎称名下65亿美元资产待解封
2013年8月,被告人覃荣(化名)、罪犯余某(已判决)密谋利用“民族资产”的名义诈骗他人钱财,两人还联系了被告人张强(化名)共同作案。
2013年9月,覃荣从花鸟市场花250元购买了名为“李某”的假身份证明及65亿美元民族资产的存款证明等大量用于作案的“收藏品”。随后,余某以“李某”的身份编造了名下有65亿美元的虚假故事。
记者了解到,三人有明确的分工,如余某冒充“民族资产”的管理人“李某”,对外谎称有65亿美元存在银行,现需筹措资金办理解冻;覃荣冒充“李某”之孙与被害人见面并收取钱财;张强则以中间人的名义寻找被害人、欺骗被害人交付钱财。
为在实施诈骗时将各个环节复杂化,使被害人更易上当,张强联络到罪犯郭某(已判决)寻找被害对象一起分工行骗,郭某明知所称的65亿美元存款是虚假的,仍积极寻找被骗对象。
2014年年中,郭某找到被害人张某,并向其介绍65亿美元资产的解冻项目,加上利息总计有107亿美元。为让张某相信,郭某向张某出示了伪造的巨额存款的银行存款单据。“如果出资协助解冻该笔资产,将会获得高额收益。”张某在上当之后,多次转账给张强,合计10万元。
此外,该团伙再次以此骗局,对被害人黄某承诺,只要出资促成此事,即可获得5000万元的利润。黄某信以为真,还特意回江西老家筹钱投资,合计出资了29万元,其中24万元是从他人处借的。
2016年12月,该团伙称解冻手续就快办好,再次联系此前上当受骗的张某,要把款项转到张某银行账户得先支付20万元。张某按照要求支付了20万元,可还是被要求继续等候消息。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判处被告犯诈骗罪
2016年9月25日,被害人黄某在深圳找到郭某,随后将其扭送至黄贝派出所报案。2016年12月9日,被告人张强被南宁铁路公安处南宁站派出所抓获归案;2017年12月17日,被告人覃荣到广西灵山县公安局投案。
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覃荣、张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在庭审中,被告人覃荣对指控其诈骗的事实及证据无异议,承认控罪。其辩护人表示,覃荣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愿意主动退赃,本案已经退还了20万元。
张强否认控罪,认为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辩称受他人委托,不清楚委托手续资料是假的,没有诈骗的故意;其辩护人亦辩称张强不构成诈骗罪。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覃荣、张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诈骗罪。
罗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覃荣及另案处理的罪犯余某均指证张强是他们共同诈骗的同伙,另张强还亲自收取了被害人的部分款项,足以说明有诈骗的故意,也有实施诈骗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院遂作出判决,覃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张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