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金羊网记者 付怡 实习生 杜熹民
通讯员交宣
9月18日下午,广州交警在广州环城高速广氮服务区(入城方向)设立查车点,严查未系安全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据悉,从今年7月1日至9月15日,在广州交警查处的涉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中,乘客(含副驾驶、后排等)未系安全带占99.7%,小型汽车未系安全带占81.4%。小型汽车的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占小型汽车查处总数的99.8%。广州交警表示,这集中反映出乘客特别是小型汽车乘客系安全带意识淡薄。
7月以来,过半人数因未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事故中丧生
在环城高速广氮服务区的查车点,记者留意到,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重点留意副驾驶以及后排乘客是否系安全带。
在检查时,执勤民警拦下一辆长途客运大巴车辆,经了解,该车辆是从东莞樟木头镇出发,准备前往贵州遵义市。司机告诉执勤民警:“安全带,生命带,这个我懂!”可是,一番检查后,民警发现车上有几名乘客未系安全带,有乘客看到民警后才赶紧系上安全带。
因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该车司机被广州交警处以200元罚款。
在一个小时左右的执法过程中,记者留意到,被处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
15时11分许,一辆从大观路接上乘客的网约车被执勤民警拦下。看到民警走到窗边,后排乘客开始动手系安全带。“看到快进入了服务区,要停车了才解开。”该名男乘客辩称,自己知道不系安全带的危害,一上车时就系上了。不过,民警取证后发现该名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没系安全带。最终,该名网约车司机被处罚200元。
记者从广州交警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罚款200元,记2分;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将罚款200元,不记分。
数据显示,7月1日至9月15日,广州市辖区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共导致14人死亡,其中机动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包括后排座位)而致死的为8人,占机动车事故所有形态死亡总量的57%。
为此,广州交警除了在市内各高速公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外,同时在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内进行交通违法劝导,确保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源头治理。
案例1:未系安全带调低位置睡觉,事故造成副驾驶人员死亡
向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在平台上接到曹某某的订单,从荔湾区某楼盘前往白云国际机场。
今年6月12日4时40分许,向某某驾驶粤A5U1**号小型轿车搭载曹某某,沿着机场高速由南往北行驶,行驶到大广高速东侧3425公里416米(白云区)处时,该车辆撞上正在作业的粤ABP0**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的车尾,造成曹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
据了解,在上车之后,曹某某坐在副驾驶位,随后调低座位开始睡觉。当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向某某因一时走神,追尾撞上了前往正在作业的车辆,当他再查看乘客曹某某的情况时,发现曹某某已被挤压至座位与前方储物柜的地板上,且已失去了生命体征。
目前,向某某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高速上两车相撞两名乘客未系安全带当场死亡
9月10日8时许,卢某驾驶粤XLU9**号小型轿车搭载黄某某、廖某某(夫妻关系)沿广龙高速行驶,在行驶至广龙高速8公里191米处时,该车辆与前方由罗某某驾驶的粤E783**号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结果导致乘客黄某某、廖某某当场死亡,司机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坏。
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发现,事故发生时E783**号轻型普通货车疑似出现问题,在快车道上越驶越慢,后方行驶来的粤XLU9**号小型轿车在未做出太多避险反应的情况下与货车车尾发生碰撞,小型轿车的乘客黄某某、廖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是导致损害后果加重的原因之一。
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