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部署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任务。
目前,央企已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多部门提出,划转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财政部部长 刘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作为承接主体;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政府分别设立和委托一家企业统一承接,享有划入股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各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资本收益,由同级财政部门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开展了划转试点工作,中央企业划转已经具备一定规模,截至目前,共完成三批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划转工作,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