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乐海关原党组书记、关长朱兆德受贿一案作出二审裁定,朱兆德获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法院认定,1995年至2010年,朱兆德先后担任九龙海关所属梅林海关副关长、深圳海关调查局调查处处长、稽查处处长、深圳海关所属大铲湾海关筹备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沛、施某、郑某文(均另案处理)等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陈某沛等人贿赂款人民币270.5万元、港币30万元。
父亲生病,有人送安宫牛黄丸、燕窝、虫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底至2003年初,深圳海关调查局在开展针对进口汽车企业自查自报追补税专项行动中,依法对某汽南方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汽南方发展公司”)进行调查,时任深圳海关调查局调查处处长的朱兆德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文人民币30万元。
事后,朱兆德先后两次以帮助老同事莫某聘请律师需要费用为理由,收受某汽南方发展公司的母公司深圳某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汽南方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沛人民币共160万元。2003年至2013年期间,朱兆德先后多次收受陈某沛贿送的过节费共港币30万元。2008年至2009年,朱兆德在其父亲生病住院期间,收受郑某文人民币共计3万元。
对此,朱兆德供述说:“2008年3月左右,我父亲因脑溢血住院治疗,需用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我打电话给陈某沛让他在香港帮我买。过了几天,郑某文到我办公室,把5盒安宫牛黄丸、一盒燕窝等补品以及人民币2万元拿给我。同年中秋节前,郑某文到我办公室,拿了一盒东方红牌子的虫草和人民币1万元慰问金给我。2009年春节前,郑某文请我在福田区潮州某宁娜酒店吃饭,饭后送给我一盒冬虫草粉和人民币1万元。”
父亲住院,有人除了送钱还送吸氧机
法院还查明,1995年至1999年期间,朱兆德利用担任九龙海关所属梅林海关副关长的职务便利,为施某的生意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施某贿送的好处费共人民币7.5万元。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朱兆德利用担任深圳海关调查处、稽查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施某在惠州市红海码头代理进口贸易提供帮助,收受施某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10万元。
2006年至2010年期间,朱兆德利用担任深圳海关稽查处处长、深圳海关所属大铲湾海关筹备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施某在佛山市三水新港、三水旧港代理进口废金属贸易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施某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010年,朱兆德在其父亲生病住院期间,收受施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
朱兆德供述说,2008年到2012年,其父亲因脑溢血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施某多次来看望,在他印象中,施某除了送钱,还送了一台吸氧机等。
参加会议前临时被通知谈话 于是自首
朱兆德在供述中说,2017年9月21日上午9时许,他到深圳海关十二楼会议室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始前,深圳海关监察室的工作人员通知我到一楼纪检室谈话。我在谈话室见到监察室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提出要先见一下深圳海关纪检组王组长,后向王组长说了我收受他人230万元的情况。接着,深圳海关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对我进行谈话,做了谈话笔录,我向他们交代了收受他人230万元的事实。最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把我从深圳海关带走了。”
法院认定,2017年9月21日上午,朱兆德在深圳海关纪检谈话室被抓获归案,被抓获前,其向深圳海关纪检组如实供述了自己主要犯罪事实。归案后,朱兆德的家属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人民币100万元,并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退缴赃款及预缴纳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广东省高院二审认为,上诉人朱兆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朱兆德犯罪后有自首情节,积极退缴赃款,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朱兆德及辩护人提出的上诉、辩护意见,经查理由均不成立,不予采纳。
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判罚:被告人朱兆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追缴朱兆德的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270.5万元、港币3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