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762处,其中包括龙门县鹤湖围。
龙门县鹤湖围位于龙门县永汉镇鹤湖村,总面阔79米,总进深77米,占地面积约6166平方米,共有108间通廊房。其结构为三堂、四横、一外围、四碉楼、一望楼(后围中间的中心楼)、一斗门。堂横屋单层,外围高二层,碉楼高三层,望楼原高五层,现残存墙体。堂屋两侧分隔出明间、次间、梢间和尽间。中轴线宗祠为三堂屋,禾坪南侧有一口古井,斗门前有古石桥通围内,四周筑以高矮不一的围墙。
据鹤湖王氏族谱记载,王氏十五世洪仁公由梅县松源满田村迁至龙门永汉莲塘开基,悬壶济世,执医为业,先在下莲塘村建王屋,继建鹤湖围村,于清朝同治二年竣工。
鹤湖围是惠州市唯一的一座前有大面积池塘连结两侧壕沟,三面环水,围后山地的城堡式客家围楼,为研究客家人的生活居住习俗提供宝贵的实物资料。
经广东省文物局批准,鹤湖围于2017年4月开始本体修缮工程,目前工程仍在进行中。根据规划,村落维修后将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景点,让更多人了解认识王氏族人的历史,了解客家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