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王浩、李长达报道:10月3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的成果。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各类走私案件16220余宗,涉案金额510余亿元,查获成品油、冻品、香烟、手机等一批走私商品,破获了一批走私贩私大案,惩处了一批走私犯罪分子,有力遏制了走私违法犯罪势头。
据了解,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海关缉私、海警三大缉私执法部门,进行了水陆联动查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经贸、林业、烟草专卖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各地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针对成品油等重点涉税商品、冻品等农产品、“洋垃圾”、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购运储销”各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
今年以来,全省相继组织开展了“蓝天2019”、“海啸2019”、打击冻品走私、打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走私等各专项行动,打团伙、破大案、摧网络。今年7至9月,全省共查获涉案案值亿元以上案件12宗、千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案件7宗。
如广州公安和海关缉私部门侦破珠江口海上走私成品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查证走私成品油7.5万余吨,案值5.6亿元;深圳海关缉私部门破获一个“水客”和快递渠道走私奢侈品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累计涉案值3.2亿元,涉税6000万元;汕头海关缉私局再度破获跨境走私燕窝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累计走私燕窝20.4吨、案值2.4亿元;广州海警部门在南沙附近海域查获“大诚15”号货船涉嫌走私冻品案,查扣冻品1000吨,案值5600万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走私犯罪,省公安厅在已有《广东省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再次专门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涉成品油走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于2019年10月22日起实施,首次对举报查处走私运输工具、“黑油站”、脱色工具等予以重奖。
知多D——
【反走私举报奖励范围】
(一)提供涉成品油走私的犯罪嫌疑人及在办涉成品油走私案件的在逃嫌疑人线索;
(二)提供涉成品油走私的船舶(含“三无”船舶)、车辆(含粤港、粤澳两地牌车辆,下同)线索;
(三)提供涉成品油走私的油库、油罐线索;
(四)提供涉成品油走私的“黑油站(点)”、流动“黑油车”线索;
(五)提供非法“红油”脱色工具、设备线索;
(六)提供其它涉成品油走私的重要线索。
【反走私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立案(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立案,下同),按该案查获成品油变价收入的10%以内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除此之外,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追加奖励:
(一)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犯罪团伙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至10万元;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的,奖励10至20万元;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30万元。
(二)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船舶(含“三无”船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扣的,按船舶吨位大小给予奖励,50吨以上(含)的给予5万元/艘奖励,50吨以下的给予2万元/艘奖励。
(三)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车辆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扣车辆的,按车辆载重量给予奖励,10吨以上(含)的给予3万元/辆奖励,10吨以下的给予1万元/辆奖励。
(四)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油库、油罐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封的,查封油库给予5万元/个奖励,查扣油罐给予1万元/个奖励。
(五)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黑油站(点)”、流动“黑油车”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封(扣)的,给予2万元/个“黑油站(点)”奖励,给予1万元/辆“黑油车”奖励。
(六)举报非法“红油”脱色工具、设备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扣的,给予2万元/台(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