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伤害?有专家建议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体系。
聚焦“电子烟”线下监控痛点
作为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的“三无”产品,电子烟未来走向如何?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伤害?多位专家建议,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体系,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推送广告,提高生产标准,加大管控力度。
痛点1:“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难执行
破解:人大代表建议利用技术加强监控违规销售严格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抽电子烟可能成为抽真烟的第一步。”有着5年烟龄的曹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电子烟外观时尚,多种口味,对未成年人有着一定的吸引力。可是电子烟制作工艺门槛低,烟油、电池等存在安全隐患。
而此次《通告》的落脚点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新快报记者走访了广州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越秀区等13家电子烟售卖店铺,其中有10家电子烟体验店均注明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标志。
“我们没有权去查人家身份证啊!”有电子烟店铺店主反映,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对于看起来年龄不大的,只能通过顾客配合来查验身份。
在实践中,如何守住“不向未成年人销售”这一关卡,值得关注。广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广州市培正中学校长吕超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烟从外观、味道,到烟雾产生、吸食感觉等,均是对传统香烟的模仿。“这种‘模仿’,会形成习惯甚至上瘾,进而产生一定的转化概率,让部分人从抽电子烟变为抽真烟。”
吕超建议,要对电子烟加大管理和监督,尤其是销售环节,在取消了线上销售后,一方面要利用技术对网络销售平台加强监控,避免其成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则要加大对线下销售的管理,比如商家销售电子烟时,得要求顾客凭身份证购买,“类似于购买处方药那样”,同时对于违规销售的商家进行严格处罚,“任何法规都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这一过程有两个要点,一个是监控,一个是处罚。”
痛点2:电子烟尚未界定属性
破解:建议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体系
作为一个新兴又极富争议的产品,电子烟处于什么样的身份?记者了解到,电子烟是以替代品的形式抢占传统卷烟的市场,在线下开设电子烟专卖店的门槛并不高。据店铺反馈,目前电子烟专卖店是按电子产品获得营业执照,不需要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电子烟产品的种类来看,既有含有尼古丁的产品,也有类似于“雾化咖啡”这样不含尼古丁的产品,不过国内尚未将电子烟明确列入到烟草制品的范畴。
考虑到许多电子烟的烟油和烟具可以拆分,陈亮建议,可以将烟具作为普通商品纳入一般监管,而含尼古丁等成分的烟油、烟弹与传统卷烟同样以烟碱为主要成分,并具有成瘾性和健康风险,可以将此类产品界定为烟草制品,纳入卷烟制品监管体系,并对其实施较为严格的市场监管。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有着同样的想法,建议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体系。他认为,电子烟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属性界定问题。“有害和上瘾是香烟的特点,如果电子烟也存在同样问题,只是‘香烟电子版’或‘电子化香烟’,那么电子烟就应适用于香烟的管理办法。”
痛点3:电子烟质量参差不齐
破解:建议制定统一产品标准超标电子烟不得进入量产
行业准入门槛低、产品参差不齐、添加不安全成分,成为电子烟“争议”焦点。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通告》中提到,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量产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这一现状的出现缘由于电子烟行业领域尚无国家标准,处于空白状态。面对电子烟的质量安全问题,陈亮律师认为,应从电子烟研发、生产、销售、广告等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管控,在研发设计阶段,可通过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对电子烟的研发范围进行把控,对电子烟所产生的危害物质的种类及含量予以规范,超过标准范围的电子烟不得进入量产环节。
在生产环节,应提高产品质量标准,让消费者能够获得更为安全可控的产品;在销售环节,可继续采用传统烟草控制措施,如烟草包装警示。
而在广告宣传方面,也应实施严格管控,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宣传电子烟等。“尤其针对电子烟使用人群年轻化、低龄化的情况,应多管齐下,从根本上杜绝电子烟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危害。”陈亮律师说。
分析
电子烟国标提上日程 目前正处于批准状态
面对国内电子烟行业领域的空白,《电子烟》国家标准何时出台,备受各界的关注。
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国家标准《电子烟》早在2017年获得国家标准委立项,目前正处于批准状态,尚未发布。
记者注意到,该国家标准类型属于全文强制执行,标准起草组认为,目前国内对于电子烟中使用的添加剂没有具体的要求,存在人为添加违禁、有害物质的现象,电子烟监管的缺位会带来诸多问题。
业界将该国家标准视为电子烟走出灰色地带的“正式认可”,用户则希望其出台能规范市场乱象。据深圳赛思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先生介绍,《电子烟》国家标准在此前公示时,一些厂家便已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范和检测,标准出台后产出符合要求的电子烟将不成问题。
行动
政协委员提议“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市卫健委:会适时再次启动《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
在广州的公共场所吸食电子烟,会受到处罚吗?据介绍,《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9月1日颁布实施,2012年8月修订,但《条例》尚未对电子烟作出禁止以及处罚规定。
为此,广州市卫健委答复称,在全市控烟巡查执法中,发现有吸食电子烟的行为,视同吸食烟草制品,会尽力进行劝阻教育,但不能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政协委员吕继尚曾提交了一份《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的提案》,建议尽快修订《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建议扩大控烟范围到室内全面禁烟、把电子烟纳入室内禁止吸烟范围,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对此,广州市卫健委称,随着广州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控制吸烟的社会共识愈加强烈,意识到修订《条例》势在必行。
2017年5月,市卫健委确立《条例》修订项目,前后已经过6次修改,2017年10月1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决定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纳入2018年度预备项目,其“扩大控烟范围到室内全面禁烟、把电子烟纳入室内禁止吸烟范围”纳入了每稿修订内容里。
2018年6月,市卫健委完成《条例》修订立项各项申请资料的报送。后考虑到国家拟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且广州面临机构改革调整,经与市人大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委沟通后,认为修订《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时机尚不成熟。至此,《条例》修订项目中止。
市卫健委答复称,现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到位,会在合适时机并征得市司法局同意后,启动《条例》修订项目,争取“室内全面禁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纳入《条例》。
国家烟草专卖局较早前亦表示,尊重并支持地方性控烟立法中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监管范围的相关举措。下一步,将加强研究论证,积极推动出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管制措施。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蒋翰林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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