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如果经常出故障,
又或因维修而长时间停运,
肯定会导致业主们的生活很麻烦。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修订《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小区电梯因故障停运超48小时,并未公布原因及修复方案,将会受到处罚。
今天中午,记者在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路附近走访发现,大部分小区的电梯都运行正常,有物管人员说,他们会按时检查电梯。
记者:“一般什么时候检查一次”
小区物管工作人员:“星期五” 记者:“一般检查时间会超过2天吗”
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这样肯定不行,因为检查超过3个小时,业主都有意见了。”
此次的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住宅的电梯发生故障后,需停止运行48小时以上的,应当公布电梯停止运营原因和修复方案。否则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处罚,对此,许多市民表示赞成。
在监管方面,会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此外,未按规定进行电梯改造、重大修理、安全评估的,或者电梯改造、重大修理情况、安全评估结果未向住户公布的,也会受同样的处罚。
在征求意见中提出,如果是居民住宅的电梯,所使用的年限超过20年的话,按照规定,必须要进行改造或重大修理,如未能进行的话,管理方应当委托有关的机构来做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等相关情况向所有住户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