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因怀疑其儿媳妇与外侄存在不正当关系后,他欲杀死外侄,但最终外侄命大,只是重伤二级。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位父亲有期徒刑八年。
孔某成,男,1962年出生,文盲,云南人。
疑外侄与儿媳有不正当关系,他将外侄砍成重伤
法院经审理查明,孔某成与苏某均为龙门县某镇某村山林采伐工人。在共同工作和生活期间,被告人孔某成认为苏某与其儿媳妇管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对苏某怀恨在心。
2018年12月4日凌晨,在龙门县该村山场,被告人孔某成看见苏某在工棚床上玩手机,萌发了趁夜色无人之机,杀害苏某的歹念,并从厨房取出菜刀放到作案现场附近的树下。
同日凌晨2时许,孔某成趁苏某熟睡后,携带菜刀走到床边,通过近距离观察确认作案对象后,举起菜刀对苏某的头部劈砍,待苏某反应过来并大声呼喊时,孔某成继续持刀连续、快速、使劲砍向苏某头部、颈部和手臂、肩膀等部位,后趁夜色逃离现场。
其他工友听见被害人苏某呼救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被害人苏某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被害人苏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发现外侄与儿媳“搞在一起”,不忍杀儿媳,却对外侄怀恨在心
证人孔某在证言中说,他是孔某成儿子。2018年12月3日20时,“我在龙门县某镇某村山场休息了。12月4日凌晨2时30分许,我叔叔来到宿舍叫醒我,说我表弟苏某被别人拿刀砍伤……“
“我爸孔某成与苏某有一点矛盾。2018年3月,我爸孔某成跟我说在广州增城的某村的租房里看见苏某和我老婆管某发生了性关系,我就直接骂我爸,我们吵架吵得很凶,后来他甚至想动手打我,后来我和老婆就直接走了……孔某成脾气很暴躁,蛮不讲理,一句话不对头马上就站起来指手画脚,基本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对他有好印象的。”
被告人孔某成在供述中说,苏某是他大姨子的儿子。“2018年3月,在增城的时候我就有了想杀苏某的想法,当时我回家看见苏某和我儿媳妇管某在我的床上搞在了一起。
我当时就火了,直接就在家里找了一把剪刀想弄死他们两个,但是我想到我的儿媳妇年纪才那么小,而且已经为我家传宗接代了,我想想又不忍心,后来我就出门做事去了。
案发4天前我就有了想砍苏某的想法,当时我在山上看见苏某和我儿媳妇管某搂搂抱抱,而且衣衫不整。当时我儿子在砍树,根本没注意到他们,我看见后也没说什么,只是记恨在心里,并起了杀心,因此我一直在找机会杀他。”
惠州市龙门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孔某成法律意识淡薄,因怀疑其儿媳妇与被害人苏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后,而对被害人苏某一直怀恨在心,进而产生杀人报复的主观犯罪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孔某成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未能杀人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本案系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且被害人与被告人为亲戚关系,在案发后,经过被告人孔某成家属的道歉与赔偿,获得被害人苏某对被告人孔某成的书面谅解,可对被告人孔某成酌情从宽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孔某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