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至今未到案的“红通夫妻”,被没收1亿、五套境外房产)
1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并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3892238亿元、黄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亚、塞浦路斯、新加坡、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等国家共计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50.0028万美元;对彭旭峰、贾斯语违法所得追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贾斯语等人,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承租、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899258856亿元和美元12万元。2012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贾斯语将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所得人民币4299.603495万元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至境外。彭旭峰、贾斯语分别于2017年3月24日、3月10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实施了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了受贿、洗钱犯罪,检察机关申请没收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外的有关财产属于二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据公开简历,彭旭峰生于1966年5月,湖南双峰人,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彭旭峰的父亲在娄底多年为官,彭旭峰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娄底市,后调任湖南省建设厅招投标办副主任,不久又任长沙市建委副主任。报道称,到长沙市建委任职不久,彭旭峰就跟第一任妻子离婚,前妻带着小孩去了加拿大定居。
2010年,据长沙市委组织部公示信息显示,彭旭峰以建委副主任身份兼任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两年后卸任长沙市建委副主任职务,继续担任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2015年,彭旭峰又担任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彭旭峰任职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期间,正是长沙地铁从起步到高速发展时期,市区多条地铁同时开工。“彭旭峰随便关照一下谁,谁就可能成为千万甚至亿万富翁,每天登门拜访、约饭局的人络绎不绝,办公室门外经常排起长龙。”
2017年2月,据红网消息,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彭旭峰拟任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17年,彭旭峰卸任长沙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时,曾在当时的干部任免会议上表示:“长沙轨道已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成为我永生难忘的地方……2010年8月16日,我从市住建委来到长沙轨道工作,一转眼就是6年多时间了。2300多个与大家共同奋战的日日夜夜,从红花坡到杜花路,从‘地铁元年’到‘换乘时代’,从地铁建设到地铁运营,从企业文化到经营开发,一幕一幕仿佛就在昨天。”
2017年3月17日,据《长沙晚报》报道,彭旭峰已履新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就在履新后不久,彭旭峰于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后逃往美国。
当时,有媒体报道彭旭峰“失联”,并已安排家人出国。报道称,有人告发他插手长沙地铁工程,彭旭峰得知后畏罪潜逃。
2017年5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彭旭峰及其妻子贾斯语发布红色通报。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曝光了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其中包括彭旭峰。公告显示:彭旭峰身份证号码430104196605214019,涉嫌受贿、洗钱罪。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涉案人员中,除了彭旭峰的妻子,还有他的弟弟彭耀峰。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7年,彭耀峰伙同其兄彭旭峰,利用彭旭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承租土地、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892.79978万元,彭耀峰还按照彭旭峰的安排,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将彭旭峰受贿所得人民币3889.8856万元分别兑换成美元、欧元、澳元转移至境外,其行为分别触犯受贿罪、洗钱罪。经法庭审理,彭耀峰表示认罪,悔罪。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严实行贿、串通投标一审刑事判决书》,揭露了彭旭峰及其弟彭耀峰共同受贿的部分犯罪事实。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被告人严实(彭耀峰以前娄底单位同事)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与湖南赛能机电公司程某、樊某、杨某合作,想承揽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为得到彭旭峰的关照,严实找到彭旭峰的弟弟彭耀峰,要彭耀峰向彭旭峰以及该公司合约部部长陈某打招呼,为其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承诺给予中标价6.5%的好处费。
通过彭旭峰、陈某的帮助,严实等人挂靠的两家公司分别中标了长沙地铁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01标段、06标段,中标项目金额分别为1.1亿余元和7500余万元。2015年5月至2016年年底,严实分6次送给彭耀峰人民币共计1000万元,分3次送给陈某人民币共计5万元。2015年下半年,严实再次向彭耀峰求援,让其向彭旭峰打招呼,顺利中得地面“四小件”工程项目,中标价3700余万元。
此后,彭耀峰向严实索要好处费200万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严实分4次送给彭耀峰人民币共计175万元。彭耀峰的证言透露,其收受严实贿赂的事实都主动告诉了其兄彭旭峰,彭旭峰均知情,二人商议收受财物一人一半,由彭旭峰对被告人严实等人获得工程项目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