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荔鸣报道:大牌化妆品网上“低价”出售,小周(化名)看到后,花了几千元结果查不到快递单……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今天(1月9日)通报称,该案审结了这样一宗案例。
2019年2月,小周在二手交易平台“X鱼”上看到一款心仪的品牌化妆品被施某以低价出售。在小周向施某询问化妆品相关情况后,施某要求小周加微信详聊。
在微信上,施某向小周发了化妆品空盒等照片,看到实物照片,小周更信任施某了。在低价诱惑面前,周某毫不犹豫地按照施某提供的微信二维码给施某转了第一笔款。为了继续骗取小周的信任,施某收到第一笔款后,通过微信向小周发送了虚假的快递单及打包视频。看到这些内容,小周更是深信无疑,陆续向施某转账共5650元。
汇完款项,小周便满心欢喜地坐等收快递。因为焦急等待,小周又按照施某发来的快递单查询快递信息,一查竟然发现:查无此单!小周赶紧联系施某,而这时的施某已知骗局败露,迅速将小周拉黑屏蔽。
得知被骗的小周急忙向公安机关报警。后民警将施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手机7台、手提电脑等物品一批。施某当场认罪认罚。
施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依法扣押其作案工具手机、手提电脑等设备,追缴施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650元,发还被害人周某。
荔湾区法院刑庭法官黄慧珊说,传统型诈骗一般都是“面对面”,随着电信网络的发展,犯罪分子通过无形的大气电波就能骗人于无形。电信诈骗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手段具有非接触性,使得受害人范围广、侦查难度大,往往在极短时间内,被害人的财物就被一卷而走。
法官说,本案中,被告人施某正是利用了大牌化妆品“低价”出售作为诱饵,一次又一次地诱骗被害人付款,并迅速将钱款转走。真实案例提醒我们,网络购物要带上“精明眼”和“警惕心”,要尽量选择有信誉的平台和商家,对于一些品牌的非官方交易渠道,要多查验交易对方的信息,尽量避免一次性的大额交易,同时注意保留转账的痕迹。一些二手交易平台通常为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利益而有临时保管交易款项功能,因此消费者在此类二手交易平台交易时相对有保障,如轻信他人直接转账付款,容易被骗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