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末端处理基地,工作人员对分类垃圾进行处理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垃圾减量和分类,有人大代表建议
文/图 金羊网记者 林园
近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开始实施。今年的深圳《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深圳今年将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垃圾分类是近年来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代表委员们从源头减量、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等方面纷纷建言献计。
推净菜上市减少果蔬垃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0年,深圳将系统开展固体废物治理,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加快深汕环境科技产业园、宝安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生态工业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建筑。
王琛是一名“老”政协委员,他很关注环保领域。他认为,生态文明关乎民生幸福福祉。担任政协委员多年,他提出了多个与环保相关的提案,包括建设自行车绿道、制订灰霾预警机制等。今年,他继续准备了“提高环保意识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的提案。在源头减量方面,他提出,快递等包装垃圾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增量的主要来源,“政府应引导企业商家增加投入研发再生技术,实现最大化的生产端可循环利用。在产品设计、包装、物流等全方位多环节上,选择使用‘创意改良’绿色包装、考虑回收利用,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
此外,对于果蔬垃圾的减量,他提出,制定深圳垃圾源头减量措施,推行净菜上市,“在实施城市垃圾减量化处理的同时,绝大部分蔬菜垃圾留在城外,就地还田,并且要求商家回收产品包装。”
对垃圾分类开展绩效评价
政协委员黄维芬认为,目前,深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与住建部要求的2020年达到35%以上仍有较大差距。虽然去年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但是从实际来看,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远低于上海市,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推行力度也不大。她建议,学习上海市做法,加大政策宣传,对涉及垃圾分类政策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于众,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黄维芬还提出,深圳目前在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水源保护等方面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治。“2018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约为10157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约707万立方米、约1060万吨,剩下的被放在市内填埋处理及运往周边城市的填海、土地整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按综合利用1060万吨计算,综合利用率不到总量的十分之一,利用率较低。”她提出,对于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大量的拆除重建项目实施,将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建议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作为城市更新及棚户区改造实施的必要条件,鼓励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适当在政策上给予施工企业一定的奖励。
此外,深圳全市岸线全长260.5公里,在部分海湾区域内,经常台风过后浮现大量垃圾,“如西湾红树湾公园日常公园卫生管理较好,游客的素质也较高。但是该公园常面临台风后大量的垃圾飘来,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进行处理。”黄维芬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内沿海企业要加强联动,全面开展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的排查、监测和整顿,同时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的海洋环保意识。
研发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多位代表、委员关注到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问题。即将于5月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未对其提出全面的限制性措施。对此,人大代表肖幼美认为,这可能是因为目前社会条件还不成熟;也因为,在外卖中,一次性塑料盒餐具仍屡见不鲜。她认为,政府可要求商家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以及要求商家提供可降解的餐具,并且,提供方的企业尽量对其进行回收。
政协委员陈秀梅则提出,外卖餐具中可回收的材料如何实现二次利用同样重要,“可以引进相关材料技术,在餐盒表面添加可撕掉的一层材料,以便回收时迅速将餐盒与油污等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