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郑诚报道:民营企业是佛山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在佛山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共渡难关,5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减免税费、减免租金等十项内容。
在减免中小企业部分税费上,《意见》指出,受疫情影响,缴纳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意见》提出,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两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意见》的其他措施还包括: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延缴社会保险费、保障疫情期间企业信贷稳定、重点满足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资金需求、支持防控防疫物资进口、支持物流企业配送防控防疫物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