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4时许,一则“库宗桥确诊一例肺炎病诊,为了家人安全请不要去库宗桥”的信息在衡阳县内微信群、朋友圈传播,经核实,此消息纯系谣言。衡阳县公安局库宗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将编造并传播谣言信息的林某、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1月29日下午4时许,衡阳县库宗桥镇金华村林某(男,51岁)在自己所建的微信群内(风舞九天)称,在库宗街上信用社附近一叫王某的媳妇在武汉有一个闺蜜,这个闺蜜先被确诊感染病毒,还称王某媳妇之前与此闺蜜有接触,叫大家注意。群内蒋某(男,51岁)看到该信息后,在没有核实消息真实的情况下,将此造谣信息截图发到金华村村民群(300人左右),被微信用户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林某与蒋某见事态严重后,积极在群内澄清,是林某编造的谣言。

1月30日,违法行为人林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罚款伍佰元,蒋某被公安机关教育训诫。
衡阳县公安局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编辑:黄周生
来源:库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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