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也有少数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顶风寻衅滋事,散步传播谣言,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疫情防控面前,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绝不手软! 梁山赵某云因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次序,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2月5日,梁山县公安局水泊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赵某云(47,梁山县人)。经调查,1月31日,水泊街道青龙山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在对重点人员吴某忠居住地张贴居家观察隔离公示牌后,被重点人员吴某忠的家人,即违法行为人赵某云撕掉,这一行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水泊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赵某云传唤至派出所后,赵某云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因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梁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云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梁山丁某雪因寻衅滋事,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2月4日,梁山县凤凰山派出所联合网安大队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丁某雪。经查,2月4日下午,该丁在某贴吧发布诋毁、辱骂钟南山院士和反对防疫工作的信息,引起众怒,造成恶劣影响。梁山县公安局立刻行动,开展摸排走访,最终在水泊街道刘集村将违法行为人丁某雪抓获。 到案后,该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发布信息删除并自愿接受处罚。梁山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鱼台赵某某因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被公安机关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 2020年2月2日,鱼台县滨湖街道某村民赵某某骑人力三轮车路过本村疫情防控工作站时,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强行冲撞设置的警戒带,并将疫情防控点设置警戒的桌子带倒,造成桌子上防控疫情登记表等物品洒落在地,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赵某某作出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曲阜赵某因恶意辱骂防疫工作人员,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 2020年2月2日10时许,赵某在曲阜市圣水苑小区北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小区出入车辆进行防控检测时,赵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测,恶意辱骂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防控督导组成员,而后开车强行进入小区,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为恶劣影响。曲阜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太白湖新区许某某因不配合小区疫情 管理管理工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 2月1日13时,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天地北湖湾小区业主许某某(女,济宁市任城区人)不配合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工作,殴打物业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依法给予许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金乡张某因在微信群散布谣言, 被公安机关拘留七日 1月30日,金乡县肖云镇村民张某在自己有304人的微信群里自编自发一条谣言信息。谣传金乡县化雨、司马有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造成恶劣影响。张某对自己的传谣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恶意制造涉疫情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7日。 微山殷某某因网上造谣,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 1月28日,违法人员殷某某(男,30岁,新浪微博用户名:Foud**2019)在新浪微博发帖称:济宁市微山县蔬菜价格上涨出现哄抢,各个乡镇蔬菜供应不上,集市封闭,政府得有措施啊?@济宁身边事@济宁政府@济宁日报@济宁市政府。经微山湖派出所调查,违法人员殷某某对自己编辑虚假信息在网络散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派出所批评教育后于当日 18 时许自行删除信息。 1月29日,违法人员殷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鱼台徐某某等因聚众赌博,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1月28日晚,违法人员徐某某伙同杜某某等人在鱼台县鲁桥镇某村杜某某家中聚众赌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鲁桥一所巡逻民警查获。目前,违法人员徐某某、杜某某等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微山陈某帅等因不配合疫情检查工作,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 1月26日19时,在微山县马坡镇曹坊村东村口进村疫情防控劝返点,违法人员陈某臣与陈某帅、李某在行驶至该地点时,陈某臣、陈某帅拒不配合疫情检查工作,并无故滋事,对站点值守的村干部进行辱骂、殴打,在疫情高发期间,严重影响了正常防疫工作,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人员陈某臣、陈某帅均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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