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记者从广州市政府了解到,《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3月19日印发,4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通知》实施阶梯式收费,科学设置收费划分方式:
一是收费时段。每个工作日7时30分至21时30分、非工作日10时至21时30分设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
二是区域划分。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的设为重点区域,其全天准停泊位执行较高的收费标准。其余区域设为非重点区域,执行较低标准。
三是设置阶梯时长。按首小时收费低,1至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的方式设置3个阶梯式收费时长,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
《通知》结合中心六区不同停车需求,合理制定两类区域各级阶梯收费标准:重要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5元、8元、13元,不设置连续停放最高收费时长;非重点区域的全天准停泊位3个阶梯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2元、3元、5元,单个收费时段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时长为4小时,即最高限价26元。
据了解,《通知》突出了六方面特色:
一是以阶梯收费提高周转率。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长设定了不同的收费梯次,随着梯次升高,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引导泊位使用人快停快走,提高道路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
二是以差别化收费调控不同停车需求。全天准停泊位白天收费为促使车辆快停快走;夜间准停路段不收费,满足周边居民夜间停车刚性需求;临停快走区域不收费,主要满足接送病人、学生等需求;残疾人车停放优惠体现对残疾人权益保护和关爱。
三是以用者付费落实资源公平使用。区分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用者付费,避免道路资源被不合理占用。
四是以减免优惠支持新能源车推广。新能源汽车每天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1小时免费停车优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还可以享受非重点区域路段泊位每日停放3次不超过1时的免费停车优惠,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五是以信用管理鼓励车主自觉缴费。收费标准规定只有缴清道路泊位使用费的车辆,方可享受相关优惠停车政策,鼓励车主自觉缴费。
六是以收支两条线促进泊位使用费公开透明。明确城市道路泊位使用费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交通主管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布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