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粤环宣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作为攻坚战主力的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应对?
3月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统筹疫情防控、环评改革、治污攻坚、环境执法等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副厅长何国森、周国英、陈金銮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战“疫”交出满意答卷
鲁修禄指出,广东生态环境质量在疫情期间接受了考验,环境部门交出了满意的战“疫”答卷。在集中处理医疗废物方面,1月20日至3月23日,全省共处理16819吨医疗废物,其中涉疫的医疗废物处理量是1420吨。
目前,广东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能力是449.2吨/天,实际每天的收集量大约在250吨左右,设施的运行负荷不到60%。处理能力拥有保障,这与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开展处理设施的检查、加强规范指导和服务是分不开的。
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环境质量未出现异常,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均优于三类。广东特别加强了对疫情敏感源的应急监测。全省共有20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数据均达标。对107家污水处理厂开展了210次监测,粪大肠菌菌群数均达标,其中有13家总余氯略有超标,整改后达标排放。
对4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54次应急监测,对部分余氯、粪大肠菌菌群数、氨氮超标的情况及时交卫健部门指导整改。总体上,监测结果都在国家规定的合理范围,这得益于生态环境部门、卫健部门、住建部门建立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共享数据、解决问题。
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广东6城排名前20
鲁修禄表示,今年第一季度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从大气环境质量来看,1月1日到3月23日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AQI)为98.8%,去年同期是96.2%,前年同期是90.9%。其中,珠三角改善情况比较大。
据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布的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广东有6个城市排在前20位,其中深圳、惠州、珠海、中山、江门、肇庆分别名列第5、6、8、13、17、18位。
从水环境质量来看,71个国考断面中,水的优良率是83.1%,高于去年,没有出现劣Ⅴ类水体。比较典型的是惠州的紫溪断面,目标值是消除劣Ⅴ类,但是1-3月已出现Ⅲ类水的水平,说明综合治理措施发挥了很好的效果。
全年要实现AQI 92.5%以上,优良水体占比84.5%
今年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鲁修禄提出,要坚决完成硬指标、硬任务。在大气方面,今年全年AQI要实现92.5%以上的目标,重点防控好首要污染物臭氧。广东将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机制,通过新成立的达标攻坚攻关办,把科学指导和减排工作、达标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治理研究和指导。在水方面要提优消劣,提升优良水体的占比,目标是84.5%。
同时,要以更大的力度,通过结构调整、减排措施、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减排管控。在大气方面,要重点做好移动源的管控,例如推动公交、出租车、泥头车等城市车辆和内河船舶实现电动化。另外,计划会同公安、交通部门针对5000多家车用大户进行强化监管,监督落实减排措施。对于固定源治理,要实现减排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1.2万吨,氮氧化物3万吨,并重视控制工地扬尘。
在水的方面,要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尽快发挥好已建污水管网和设施的效应,通过强化执法对恶意偷排、超排的企业进行打击,对企业的环保设施给予指导和服务。
在改革服务方面,建立全链条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只要我们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并落实到位,今年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定能够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鲁修禄说道。
对五大类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当前,在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形势下,广东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做好环境执法?减少现场检查、减轻处罚等措施,是否意味着放松环境监管?对此,何国森副厅长回应称,提振经济并不意味着就要放松环境监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提高执法效能,把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
如何做好环境执法,何国森提出,一方面是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对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等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五大类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对环境信用良好企业可减少现场检查。同时,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另一方面,是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考虑企业排污对环境影响情况,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立功行为等情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主动实施关停污染工序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免予处罚。
另外,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加强信息调度、主动提醒帮扶等,将执法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境法规宣贯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何国森表示,环境部门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克时艰。在环境执法方面做到既要有监管的力度,又要有服务的温度,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我们既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要切实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市场公平和市场秩序,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何国森说道。
环评改革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改革力度、程度为历次最大
会上,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直在推进环评制度改革,拟订了《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的审议,近期将会出台。
周国英副厅长介绍称,在环评改革中,总体思路是强化宏观、简化微观,按照强化“三线一单”的总体空间管控,优化区域规划环评的作用,简化具体项目环评的管理,有效把环评制度和许可制度衔接,构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的总思路来推进环评制度改革。
“这次改革的力度和程度是历次以来最大的。”周国英说,环评改革主要的措施主要有六大方面。一是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先行先试。赋予广州、深圳以及改革试验区省级审批权限,同时大湾区城市能在省的框架下更好创新。
二是优化区域规划环评机制。特别强调对园区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和准入要求,要求园区每年开展环境质量的统一监测和评价,公开和共享园区环境信息,为建设项目的环评简化提供基础。
三是优化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按照“该严则严、能简则简”的原则,改革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第一是该严的严,对石化、采掘、冶金、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生态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实施重点管理,严格环评要求。第二是能免的免,对一大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第三是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专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或符合有关情形的建设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
四是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的内容。对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精简环评编制内容,园区规划环评已有的内容项目环评无需另行编写。另外,也简化了海岸工程的环评。
五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服务力度,建立全省上下统一环评审批系统,推动信息共享。
六是试点推进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深度融合。通过试点推动环评和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实现一个项目一次办理,推动两个许可的融合。
今年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周国英指出,2020年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攻坚年,广东是全覆盖任务最重的省份,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广东有污染源60多万家,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排污许可全覆盖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20年一号令提出明确的工作部署,3月6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排污许可工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了全省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等,发布了《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有序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
目前,广东已如期完成了摸清底数、排查无证阶段工作任务,按2020前清理整顿、2020年发证登记和非固定污染源分类形成了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的初步清单;截至3月24日,已累计发证13270家,登记企业52390家,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
下一阶段,广东将全力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力争4月底前完成33个行业的清理整顿,9月底前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再用2~3个月时间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前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