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沈婷婷 通讯员 陶辉
新一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即将启动!4月22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消息称:重疾补充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
截至2020年3月31日,5个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合计赔付8.7亿元,受益人数6.9万人,人均赔付1.2万元,最高赔付115万元。
新缴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
记者了解到,2019医保年度参保人数已达750万,较首年2015年的485万参保人数增加264万,覆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总数的50.4%。待遇的结报方式愈加便捷,2019年6月底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重疾险一站式结算、9月底实现省内及跨省平台联网医院一站式结算。
重疾补充保险具有两个特点:保费低,当前承办合同周期内的保费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范围广,将不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范围的药物纳入保障范围,现重疾补充保险药品目录共有13个涉及多种抗肿瘤的药物。
重疾补充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的承办机构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种方式可以办理参保
深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重疾补充保险。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通过团体、一档个账足额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参保。
另外,有三类人群可以用团体的方式参保,包括: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20年4月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单位退休员工。
对于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585.4元且在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深圳市医保局将于7月初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最高赔付金额约115万元
自2015年开始实施以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因其管理模式新、惠及人群广、参保形式灵活、理赔一站式结算等优势极大减轻了大病患者医疗负担、显著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受到全社会广泛认可。
据深圳市医保局统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5个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合计赔付8.7亿元,受益人数6.9万人,人均赔付1.2万元,最高赔付1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重疾补充保险赔付金额最高的是约115万元。
这几类人全年可参保
另外,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将特殊人群、本市户籍婴幼儿不受集中参保限制,参保期延长为全年可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当天,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修订后的《深圳市重特大基本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自4月15日开始实施,新办法继续延续政府主导、商保机构承办、自愿参加、多渠道筹资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参保方式、完善待遇范围、增强资金监管,为深圳罹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提供更精准的补充医疗保障。
新办法向困难群众倾斜,本市医疗救助人员在享受重疾险住院待遇时,个人自付累计金额由1万元调整为2千元,支付比例由70%上调到80%。
值得注意的是,特定人群不再受集中参保限制。重疾险为按年度参保缴费模式,每年5月、6月为集中参保时段,为进一步保障深圳困难群体的医疗需求,允许已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居民及本市户籍婴幼儿不受重疾险集中参保时段的限制,全年均可参加重疾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