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芦庄发现的穿山甲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蚁璐雅 赵映光 通讯员 潮湘宣
6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公告,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近日,这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就在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芦庄村现身,这是公告发布后粤东首例发现并救助案例,据有关专家推测,潮州极有可能存在穿山甲的种群分布,消息一时引发众多关注。
潮州一村民上报:养鸡场内发现穿山甲
6月14日上午,在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芦庄村一村民的养鸡场中,守门的狗一直叫个不停,随后该村民外出查探,竟发现一只重3.8斤的野生雄性穿山甲。接报后,潮州市林业局、潮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及西湖动物园等部门迅速联合前往救助,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据悉,经过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专家组的检查,发现该穿山甲出现体弱、脱水、唾液腺肿大等症状,不适宜直接在野外放生,随后该穿山甲被救助到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由专人照料保护。
中华穿山甲研究专家、西子江生态保育中心负责人李成及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相关专家到潮州市芦庄村实地调研,据李成介绍,本次潮州市发现穿山甲的地方属于天然的针阔混交林,白蚁较多,具有优质的植被、土壤等环境条件,是适合穿山甲生活的优质栖息地。去年底专家在此处进行实地调研时,也曾发现2-3处新鲜的穿山甲取食处。本次发现的穿山甲为亚成体,在今年初或去年底出生,是半岁左右、刚独立生活的小穿山甲。穿山甲在出生5-6个月后可以独立生活,现在的季节刚好是他们独立的时候,可以推测小穿山甲的父母应该也在附近。
李成认为,“其实穿山甲对栖息地的要求不是特别高,大部分天然林都能满足其生存要求,种群减少的主要原因还是人为过度猎杀,其自我繁殖又缓慢。最近穿山甲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最新版《中国药典》中被除名,对这个濒危物种是个利好消息。”
生态保护有成效,近年潮州已4次发现穿山甲
自2017年以来,潮州已4次发现穿山甲,其中有2次就是在磷溪镇芦庄村,西湖动物园负责人闫红伟告诉记者:“除了穿山甲外,西湖动物园还会救助许多其他保护动物,如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每年平均救助20-30次。”闫红伟认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在潮州频频被救助,不仅与市民对动物保护意识的日渐提高有关,而且也证明潮州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据湘桥区林业工作总站站长沈刚介绍,“近几年潮州市关于野生保护动物的宣传力度加强,在每年的‘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都开展了一系列保护专题活动,同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大,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中,就开展了一系列以野生动物保护为主题的造林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的自然生态保护活动。加之本次疫情期间铺天盖地的相关知识宣传和科普,市民这方面的认识、意识都有很大提高。”
据潮州市林业局统计,2017年以来,潮州市共接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总计96只,全市森林公安系统共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共43起,共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共计1213只。
为促进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恢复和可持续发展,潮州市于2019年1月发布公告,全市范围内全面禁猎野生鸟类。同时,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设有饶平县黄嘴白鹭自然保护区和韩江鼋、花鳗鲡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在今年4月,饶平县柘林镇政府在金狮湾附近栗喉蜂虎的筑巢繁殖地采取设立宣传警示牌,保护候鸟栖息地。
另外,潮州市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对全市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进行疫情监测。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到目前为止,全市尚未发现有野生动物成群不明死亡和携带高致病性疫病疫源等情况。
[知识链接]
穿山甲是世界上唯一一类身披鳞甲的哺乳动物,是一个至少延续了四千万年的类群,主要栖息在丘陵、山麓、平原的树林潮湿地带,喜炎热,能爬树,能在泥土中挖深2-4米、径20-30厘米的洞,昼伏夜出,遇敌时则蜷缩成球状,坚硬的硬壳令猛兽难以咬碎或下咽,当狮子等大型食肉动物试图去咬缩成一团的穿山甲时,穿山甲也会利用肌肉让鳞片进行切割运动,割破敌人的嘴巴,试图吃掉穿山甲的动物会被割成重伤。穿山甲舌细长,能伸缩,带有黏性唾液,觅食时以灵敏的嗅觉寻找蚁穴,用强健的前肢爪掘开蚁洞,将鼻吻深入洞里,用长舌舔食之,喜欢吃白蚁、蚁、蜜蜂或其他昆虫,食量很大,一只成年穿山甲的胃,最多可以容纳500克白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