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在南京的北京东路与成贤街路口,交警正在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就南京而言,凡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人员,交警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首次罚款20元,从第二次起将面临50元的处罚。条例实施首日,南京交警开展严查,截至中午12点,全市共计处罚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513起。/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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