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应尽快开通或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自养老金的发放使用社保卡后,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也将推行社保卡发放。日前,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无论是新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或是通过单位代发或非社保卡领取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的参保人,省本级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接下来将通过社保卡发放。
《通知》表示,推动省本级工伤保险各项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工作,是为了深化社会保险“不见面”服务,加快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发挥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础信息、缴费记录、待遇领取、自助查询等功能的运用,为参保人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社保服务。
具体来看,对新申报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含定期待遇及一次性待遇)的参保人,其申报的待遇需发放到个人账户的,统一以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作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账户。参保人未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开卡后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应尽快开通或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而对通过单位代发或非社保卡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的参保人,则须抓紧办理银行信息变更手续,通过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办系统办理“银行信息变更(工伤)”,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账户转为本人的社保卡领取。
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醒,参保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及办理银行信息变更手续时,应提前核查领取待遇人是否已开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确保待遇领取人通过社保卡正常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参保人可拨打服务热线电话12333查询。
小贴士
如何网上办理 银行信息变更(工伤)?
1 访问路径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
其中,个人本人应用企业职工社保公共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登录个人账号;登录成功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
单位办理个人业务的,点击进入“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登录单位经办人账号;登录成功后,办理省社保业务由入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进入。进入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
2 信息变更
点击菜单: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银行信息变更(工伤)。
点击“银行信息变更(工伤)”,进入银行信息变更页面, 仔细阅读页面的说明后,可点击下面的“点击查看办事指南”链接,查看该业务的办理条件并可下载办理该业务所需要表格。
选择“受理”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