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型人才住房可采用先租后售的方式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 7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下称解读文件)。解读文件显示,东莞市人才住房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租(购)。此前,《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已于今年6月29日印发,是东莞市首个系统性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
办法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安居措施,覆盖高层次、基础型等各层次人才。办法一方面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让其通过租住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鼓励新就业职工、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目前市安居公司已推出9大人才住房项目)。
根据办法,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东莞市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研发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东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根据解读文件,享受东莞人才住房配售的,应同时符合具有本市户籍、东莞全职工作满5年、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等。
解读文件明确,东莞人才住房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租赁型人才住房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