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食用“低糖”米饭不等于直接降低人体血糖含量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 通讯员粤消宣报道 近年来,宣传“低糖”“降糖”或“脱糖”的电饭锅产品(以下统称“低糖”电饭锅)大行于世。今年3月至7月,广东省消委会联合佛山市消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低糖”电饭锅商品比较试验。该次比较试验20款测试样品,基本涵盖了市场上“低糖”电饭锅产品的主流品牌和重点型号。7月31日,广东省消委会就本次比较试验发出了消费提示。结果发现,18款样品还原糖含量减少,但专家提示食用“低糖”米饭不等于直接降低人体血糖含量,特别不能取代有关药物的作用。
有“减少米饭糖类含量”效果
从比较试验结果来看,在功能效果方面,20款样品中有18款样品低糖档位蒸煮的米饭与普通米饭相比,还原糖含量有不同程度减少,而抗性淀粉含量不同程度增加,说明大多数“低糖”电饭锅样品具有一定的“减少米饭糖类含量”的功能效果。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本次比较试验未涉及消费者实际食用“低糖”电饭锅煮出的米饭后的血糖变化情况。即虽然“低糖”电饭锅能在不同程度上减少米饭的还原糖含量,增加抗性淀粉含量,但并不等同于食用“低糖”米饭就直接降低人体血糖含量,特别不能取代有关药物的作用。
“降糖”功能宣传易产生误导
本次比较试验发现,低糖电饭锅关于“降糖”的功能宣传,容易产生误导,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具有“降血糖”的功能。宣传同时还存在该类产品宣称的功能指标和参照对象不明确、大部分样品宣称的效果与测试结果不一致等问题。
因此,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正确看待产品的广告宣传,购买前可向导购员问清楚产品功能效果是否有技术鉴定报告,如果产品宣称的降糖率高达60%以上,又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鉴定报告或证书做技术支撑,建议慎重购买。如果产品宣称降低淀粉率,与实际的降糖效果核心指标关联性不大,也建议慎重考虑购买。
一款样品 “标志和说明”项目不达标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强制性安全测试方面,19款样品所测试项目未发现不合格,但有一款样品存在“标志和说明”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广东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选购“低糖”电饭锅前一定要查看清所购买的产品是否有“CCC”认证标志、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保修卡。标准规定产品的标识应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型号、规格(如容量)、商标、电压参数、功率参数等符号;应有防止误用的警告语、详细的清洁方法等。
知多点
“低糖”电饭锅沥掉米汤 有可能也带走其他营养
米饭是淀粉类食物,其中的淀粉分为两种结构:一种是水溶性很强的,容易被人体吸收的支链淀粉;一种是不容易转化成糊状,消化速度慢,对血糖影响较小的直链淀粉。“低糖”电饭煲就是让米饭的支链淀粉脱离。
一些“低糖”电饭锅其原理就是通过结构设计,将普通电饭锅的单层金属内胆更改为带有漏孔隔层的双层锅胆。当大米煮到半熟时,一部分支链淀粉溶到米汤中,米汤从漏孔隔层沥掉,再把半熟的大米进一步蒸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糖类含量就会低一些。使人体在吃同等饭量的同时,摄入较少的还原糖,却有相同的饱腹感,从而起到减少糖摄入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米汤沥掉后,不但糖分减少,也可能带走其他对人体有益的蛋白质、维生素B1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