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上海证券报》15日刊发题为《数字人民币来了!将在京津冀等具备条件地区试点》的报道。文章称,商务部14日发布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明确,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上述试点总体方案称,在责任分工上,由人民银行制订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扩大到其他地区。
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组织建设者,人民银行将数字货币作为未来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积极开展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工作。2014年启动数字货币前瞻性研究,2016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2017年成立专项工作组启动DC/EP研发试验。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去年11月表示,目前,DC/EP在坚持双层投放、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DC/EP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
央行在8月初召开的2020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透露,法定数字货币封闭试点顺利启动,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
“作为金融活动的基础,更方便快捷的交易媒介和支付方式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运行效率。”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数字人民币有助于追溯交易动态和资金流向,有利于防范违法交易行为。而且,数字人民币可以打破支付行业壁垒,在所支持的银行和支付工具间实现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