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为守护好校园这片净土,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校园保卫战”,9月30日广州市教育局出台各级各类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和疾病防控的14项制度规范,实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双统筹、双胜利”。
据介绍,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大考,市教育局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在总结春季开学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校门出入管理、食堂就餐管理、集体活动管理、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通风及消毒、健康教育、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疫情应急处置、健康管理、免疫接种查验和校医(保健老师)工作职责等14项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和疾病防控制度规范。
这14项制度规范囊括学生开学后每日入校门到出校门的全方位、全流程防控措施,为学生织密织牢校园疫情防控网。
【规范详情】
广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和疾病防控制度规范
14项规范分别是:
校门出入管理制度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晨检制度
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通风及消毒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疫情应急处置制度
健康管理制度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小学、初中使用)
校医(保健教师)工作职责
快递一律校外放置
校门出入管理制度方面,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师生进入校园一律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对因公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查询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入原因等,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
在校门口划定家长接送等候区,严格落实家长接送学生不入校制度,引导其科学佩戴口罩在接送等候区等候。
寄往学校的快递,一律在校外统一放置,由安保人员消毒后再通知领取。
高等学校学生应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对学生因实习、求职、探亲、就医等原因确需进出校门、在学校所在城市内活动的,要简化程序,切实方便学生进出校门。对学生到学校所在城市外活动的,要提前做好报批、健康监测和防控指引等管理工作。
中小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分批就餐、分餐制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方面,学校制定师生分批、错峰就餐计划,鼓励食堂提供营养配餐,采取分餐制、分批错峰就餐,控制同时就餐人数。
进入食堂前,须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餐前、餐后要洗手或手部消毒。有序排队取餐,排队距离间隔1米以上。按餐桌上的分隔就餐标识错位就坐,尽量单独就坐,不直接面对面,尽量缩短用餐时间,避免围餐,不交流闲谈。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戴帽子、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餐食进行分发。
可在餐桌上采用透明亚克力板或其他材料进行近距分割,或由教职员工、学生自带餐具,打餐后回办公室、教室或宿舍分散用餐。
中小学可组织一定规模集体活动
集体活动方面,遵循“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分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四强化一提倡”的原则,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活动秩序的关系,严防常态化下疫情在集体活动内传播。
幼儿园应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中小学校应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大专院校应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根据场地规模控制活动人数,活动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实行预约分流、分批错峰入场等管控措施,引导活动人员有序进出。
每日晨检
晨检方面,幼儿园每天在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由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并观察儿童健康情况。
中小学校在学生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专人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有晚自修的学校应在晚自修前加测一次体温,并询问学生健康状况。
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数据收集工作。
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
如果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将其转至隔离室,由校医(保健教师)及时进行排查。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病例时,应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按照要求及时报告,按照指引做好处置。
病愈返校需交病愈证明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辅导员)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保健教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保健教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保健教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保健教师)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每天清洁消毒
环境卫生方面,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并指定负责人跟进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卫生清洁、通风换气。按指引做好消毒工作,如疫情需要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且无不适症状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进行洗手或手部消毒,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量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课室每日通风至少三次
学校要每日定时对课室进行通风,每日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保持室内整洁、清净、空气新鲜。
鼓励学生课间休息到户外活动,并充分利用教室空闲时间加强通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严格落实对食堂餐具、炊具、室内环境的消毒工作。
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二、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三、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四、不吃野味,食物要彻底煮熟煮透;
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六、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七、不要随地吐痰;
八、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在人员聚集地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九、非必要,不去疫情重点地区;
十、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可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