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大湾区金融“放管服”取得新突破!15日,记者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近期,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政策支持下,该局将自贸区简政放权政策复制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8市(不含深圳,下同),并配套印发《关于简化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保险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自此,粤港澳大湾区内地8市银行支行和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及其高管的主要准入事项全面取消事前审批,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
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省内主要区域的案例,是粤港澳大湾区在重要改革中先行先试的有益尝试,将大幅简化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将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至大湾区内地8市,将实现“三大转变”:一是政策惠及面明显扩大。政策适用地域范围比原来扩大500多倍,政策惠及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占广东银保监局辖内机构数量的比重,由原先自贸区内的不足1%扩大至超过50%;涵盖机构类型由6类扩大至12类,基本覆盖辖内主要银行保险机构类型。二是银行保险机构运营灵活度增加。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大湾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只需报告或备案相关事项,即可按自主计划开展机构设立、高管任免等工作,便于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三是政策执行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示了相关事项的适用范围和时限,明确了机构提交备案或报告材料的目录和格式,确保政策要求公开透明,有助于吸引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大湾区展业,不断丰富金融供给,支持大湾区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