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通讯员 黄颖瑶
日前,广州从化区法院判处一起污染环境罪,涉案4人被判刑,涉案10.76吨危险废物已妥善处置完毕。据从化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从化区某些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和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整治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因污染环境被判刑的案例。
据介绍,2019年9月19日,从化区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反映从化某地块有一炼油加工点,接报后,该局迅速会同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勘查。勘查发现,该非法炼油加工场以红油作为原料提炼加工柴油,并违法露天堆放提炼的废渣10.76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属严重污染环境行为。从化区生态环境分局迅速委托相关检测公司对现场的废弃物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地块废物属危险废物,该局立即将案件移送从化区公安分局。
2020年1月,从化区公安分局逮捕涉案当事人胡某文、黄某飞、谢某扬,4月羁押涉案当事人骆某德。8月,从化区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4人提起公诉。
日前,从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胡某文、黄某飞、骆某德、谢某扬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5000元。
据悉,2020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于7月至11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为贯彻落实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挂牌整治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从化区7月16日印发《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和转移危险废物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从化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检察院加强部门联动,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建立从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据从化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开展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挂牌整治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从化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车次89台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96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宗,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0宗,有效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