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大足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现将《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足区公安局管辖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
二、举报奖励要求和规定
(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及时向其反馈核查结果。
(三)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举报非法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经查证属实的,按被举报者的处理结果,奖励1000—3000元人民币。
(五)举报非法持有、私藏气枪,经查证属实的,每1支奖励5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5000元人民币。
(六)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10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七)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经查证属实的,每支奖励30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15000元人民币。
(八)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九)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十)本办法实行一案一评一奖,不重复奖励。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最高项奖励。
(十一)本标准中所指枪支、爆炸物品等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10;43722004
(二)信件邮寄举报。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东段153号大足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政编码:4023603)
(三)电子邮箱举报。
网址:27220192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