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自愿参保
新快报讯 记者刘威魁报道 12月1日零点,广州的普惠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穗岁康”正式上线,受到市民热捧,参保人数量不断刷新,新快报记者从承保共保体获悉,截至12月2日18时,参保人已超过63.3万人,累计保费超1.1亿元。
据了解,“穗岁康”是“政府政策引导+群众自担费用+商业风险管理” 的商业保险模式在广东的又一次成功落地。该产品是经广州市政府同意,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指导设计,经公开招标选定中国人寿、平安养老、人保财险和太平洋寿险共同承保,专门为广州医保参保人定制的“百万医疗险”。选择参加“穗岁康”的参保人,按每年每人180元的标准投保缴费。
按照“保大病”的原则,“穗岁康”设定多个层次的补助待遇,在适当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合规的自费医疗费用,包括了住院和门诊的自费医疗费用。对于起付线以上的规定范围内费用,“穗岁康”报销比例为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超过235万元。其中,承保公司根据参保患者需求,在政府规定的待遇保障范围基础上,增设了部分待遇项目。
举个例子,假设陈先生是广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因确诊肝癌在广州市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未参加“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的话,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为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个人自付金额6.65万元+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药品费、检验检查费9.33万元+未纳入医保报销的其他费用1.57万元,合计17.55万元;如果陈先生参与了“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穗岁康”合计报销费用包括基本医疗费用补偿报销费用3.88万元和自费合规药品及检验检查费用补偿报销费用5.27万元,合计报销费用达9.15万元,即参加了“穗岁康”后个人少支付9.1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穗岁康”适用对象非常广,包括已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含省、市、区分级管理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障人员,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单独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不限投保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按照自愿参保原则,选择参加“穗岁康”,实现政策的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