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机构要积极向公众提供核酸检测社会化服务,确保愿检人群能及时接受检测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戚耀琪
12月1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出了“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及制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按此标准,检测费用为85元/人次(含核酸提取、检测试剂)。
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满足“愿检尽检”人群需求,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设立我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项目,各级疾控机构要积极向公众提供核酸检测社会化服务,确保愿检人群能及时接受检测。按规定收取的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通知明确,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为85元/人次(含核酸提取、检测试剂)。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的业务主管部门为省卫生健康委,由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征收。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和坐收坐支。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征收,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