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张清泉 黄桂林
12月23日,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情况,并通报表扬郑义、柯石磷、黎秋雄、梁风仙、周明洪等5名广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代表。
省公安厅副厅长、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张锐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相关部门紧密结合深化平安广东建设,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同犯罪分子进行殊死搏斗或投身抢险救灾,积极捍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自2013年《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施行以来,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共收到因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申领一次性抚恤奖金的申请115宗,通过确认并发放抚恤奖金107人,累计发放一次性抚恤奖金9960万元。各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地见义勇为评定和奖励工作,2013年以来全省共评定见义勇为523宗,确认见义勇为人员2413人,累计发放奖金5344.75万元。
8年来,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通过切实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法规机制体系、细致严谨开展评定确认、多方拓展保障服务措施,全面提升见义勇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扎实做好抚恤奖励、权益保护、表彰宣传等工作。
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出台各项保障措施,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医疗、就业、教育、住房、安置和司法援助等多项优待服务,确保见义勇为人员“流血不流泪”“伤身不伤心”。各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也切实提高了市财政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抚恤和保障力度。
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接下来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进一步推动修订完善《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积极推进评定确认等工作专职化,切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属的后续保障工作,持续提升见义勇为评定确认工作质效,确保广东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见义勇为,共同为广东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广东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新闻加点料】
Q:哪些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A:2013年1月1日,《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都属于见义勇为。
Q:见义勇为可获得哪些奖励、保障?
A:对见义勇为伤亡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其中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发放一次性抚恤奖金100万元每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80万元每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60万元每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0万元每人。
依照《条例》规定,对因见义勇为伤亡的,由地级以上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省政府发放一次性抚恤奖金。
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出台各项保障措施,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医疗、就业、教育、住房、安置和司法援助等优待服务。2013年以来,省司法厅推动修订《广东省法律就业条例》,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纳入优先法律援助范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先后免费为16名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伤残鉴定。各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也切实提高了市财政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抚恤和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