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婷
12月30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会上,20名听证会参加人对两套听证方案表明看法,支持两套方案的人数相等,9人支持方案一、10人支持方案二、1人反对调价。
本次定价听证事项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内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广州市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自2012年5月21日执行,至今已超过8年未作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具体按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两点,划分成三级阶梯用水量计收,4人以上用户人口每增1人,各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增加6立方米。三级阶梯用水量部分分别对应执行三级价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暂未实现“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执行第一级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20元/立方米。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市发改委提出2套听证方案供比选。方案一的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64元/立方米,分别比现行价格涨21.21%、21.21%、81.82%;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54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涨31.21%,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净资产利润率约9.39%。
而方案二的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分别比现行价格涨29.29%、29.29%、93.94%;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1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84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涨39.88%,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整体净资产利润率约11.79%。
大多数居民和非居民消费者支持方案一,原因是涨价幅度较小;消费者普遍认为调价能增加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利于提升供水能力、提升供水水质、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和改善服务质量。而专家学者大多倾向于方案二,认为可避免频繁调价。不过,也有居民消费者不支持调价,认为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不应只由消费者承担。
据介绍,居民用户中,用水量处于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的阶梯水价用户以及合表水价用户占比超九成。按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水量15.7立方米,户均用水3.2人测算,上述用户2套方案人均月水费增支均不到5元。
专家学者代表赫俊国表示,调价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供的资料齐全,价格构成合理,数据计算准确。同时,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对节水型城市的构建和提升社会的环保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会促使全社会思考调整的原因与目的。同时,他认为本次调价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巨大冲击,并选择方案二作为优选方案。
另一专家学者代表李丽青支持方案二。她表示,随着城市扩张与发展,中心城区的人口增加,用水需求会增加,需要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新建水厂,“希望自来水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尊重用户对生活用水质量的知情权,真正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人大代表吴文斌认为,自来水企业作为公益性的企业既要承担社会责任,也要有合理的利润和收入,对自来水基础设施投入进行长期规划,从而提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综合企业盈利性质和市民感受,他支持方案一,并建议自来水企业加强对调价后企业经营状况的测算,以便于市民了解自来水产业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