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 实习生苏昉报道:广州市日前公布《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通过进一步的管理,减少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易扰民的情况。据了解,《办法》将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诚信综合评价以广州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依据。每个评价周期内,于1月1日确定企业车辆总数,并根据企业车辆总数分档确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总分。
《办法》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部分扣分标准包括:已领取《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的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雇请无《标识》的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对企业按照每车次给予扣10分处理;运输建筑废弃物不密闭装载的,运输过程中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身外侧带泥行驶造成建筑废弃物漏撒污染的,对企业按照每车次给予扣5分处理;妨碍执行公务、围攻、殴打管理和执法人员,或破坏执法工具等暴力抗法行为的,对企业按照每宗次给予扣50分处理等。
根据《办法》,每个诚信综合评价周期内,企业诚信扣分扣满企业诚信总分50%的,由原发证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企业诚信扣分扣满企业诚信总分的,将被吊销企业《处置证》,同时收回企业的《处置证》及企业所属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