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二孩”政策放开 “三期”案件显增

来源:金羊网 作者:王楠、董柳,林少娟 发表时间:2021-03-04 08:32
金羊网  作者:王楠、董柳,林少娟  2021-03-04
广州中院公布2019—2020年期间女职工权益案处理情况。

广州中院公布2019—2020年期间女职工权益案处理情况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王楠、董柳,实习生林少娟,通讯员彭勇、印强报道:3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9—2020年期间,女职工权益案件处理情况及8个涉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典型案例。

广州中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陈冬梅介绍,近两年,女职工权益案件总数略有下降,但“三期”女职工权益案件数增幅明显。

据统计,2019-2020年,广州中院共受理二审劳动争议案件9692件,其中涉及女职工案件3072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31.7%,较前两年减少71件,同比下降4.1%。同期,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放开,涉女职工因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待遇而提起诉讼为345件,占女职工案件总数的11.23%,同比增长194件。

在3072个涉及女职工权益案件中,涉及岗位调整的有877件;涉及工资、加班费的为873件,两类案件共1750件,占涉女职工案件总量一半以上。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平均年龄为37岁;涉及管理岗位的人员占38%;从涉案用人单位来看,纠纷多集中在民营企业。2019-2020年,用人单位为民营企业的共2334件,占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76%。

广州中院四级高级法官康玉衡提醒,当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这些途径进行维权。例如,向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所在地的妇女组织(如妇联等)寻求帮助;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正龙
新闻排行榜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