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来源:新华网 作者:蒋成 发表时间:2021-03-16 10:45
新华网  作者:蒋成  2021-03-16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12起反不正当竞争案例。

新华社贵阳3月16日电(记者蒋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12起反不正当竞争案例,涉及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重点类型。

主要包括:

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亿隆自然博物馆缅甸翡翠珠宝店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通过悬挂宣传图片、标语和召开讲解会形式对其销售的翡翠、和田玉等商品进行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相关法律,被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24.99万元。

毕节万晟置业有限公司在售房时发布“购房抽奔驰”“本公司保留对本资料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等内容,并在现场举行了抽奖活动,最高奖为1辆奔驰smart轿车,价值11.8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罚款10万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罚款5000元。

贵州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风日产4S店在经营场所张贴内容为“东风日产省油,比其他品牌节约一毛钱,每年50000公里,0.1×50000=5000元,一年能省一头牛”的宣传海报。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具有真实性的依据,误导消费者,损害了其他汽车品牌声誉,被罚款5万元。

铜仁市高新区苗一家餐饮店、铜兴饭店采用免费为高速长途客车驾驶员提供用餐、赠送食物香烟、为客车增添乘客、代缴交通罚款等手段贿赂客车驾驶员,使客车驾驶员违规改变客运路线驶离高速公路至当事人处就餐,谋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分别被铜仁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数据显示,2020年,贵州省12315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420707件,同比增长61.09%,办结42047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55.45万元,罚款金额860.89万元。

编辑: 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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