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不变 但仅限5项服务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如何管理?广州正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4月12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物业费2.8元/平方米/月的政府指导价保持不变,不过仅限于5个类别的服务。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广州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4号),该通知已于2019年底失效。去年5月,广州市发改委在官网表示,在新规定出台前,仍参照穗发改规字〔2016〕4号执行。新的意见稿分为八条二十五则,有效期五年。
意见稿指出,新建普通住宅(不含别墅,下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标准为2.8元/平方米/月。未经批准,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基准价。
时隔5年,该数值仍保持不变。所不同的是,2.8元涵盖的项目仅5项: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五项。其中生活垃圾服务限于清洗、消毒,不包括分类。
停车费最高标准亦保持不变。意见稿指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业服务成本情况,按每月每车位不高于150元的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由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在装修过程中,意见稿不再限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约定的具体保证金金额。其指出,业主进行住宅物业装修的,物业服务人可以与业主约定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方式。此前,该保证金规定不得超过2000元;意见稿则取消了相关表述。
随着智慧物业的发展,业主出入小区往往只需要一部手机就能搞掂。意见稿里,仍为业主保留了免费获得4个门禁卡的权利。业主在免费配备数量之外另行增购门禁卡的,物业服务人以不盈利为原则适当收取制作工本费。
5月11日前,公众可以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途径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9号楼206室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二、传真:020-83125911。
三、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