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第10号总河长令 剑指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

来源: 作者:汪曼、赵雪峰 发表时间:2021-04-16 07:32
  作者:汪曼、赵雪峰  2021-04-16
确保2021年底前消除国、省考断面涉及的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推动水环境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珠江水岸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广州天河区猎德大桥下的珠江边吸引许多白鹭觅食 通讯员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汪曼、通讯员赵雪峰报道: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长温国辉近日共同签署颁发广州市总河长令第10号,决定实施消除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确保2021年底前消除国、省考断面涉及的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推动水环境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10号要求,建立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责任体系,明确各区总河长是消除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第10号总河长令连同2021年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清单一并发布,对照国家和省关于地表水水质断面、水功能区考核要求,精准施策,靶向治理,确保2021年底前消除国、省考断面涉及的75条劣V类一级支流。

同时,各区总河长要牵头,对全域其他水体进行地毯式排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全生命周期治理。岸上要继续保持监管高压,加强涉水违法建筑整治、散乱污整治、工业企业排污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垃圾管理等。对于新增劣V类水体,以“零容忍”的态度倒查追溯,限期挂账整改。要针对水中总磷、氨氮等超标污染物特征,对生活、工业、农业、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溯源分析,一河一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以高质量建设千里碧道为引领,全力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改造、排水单元达标创建,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10号要求,验收方案由市河长办牵头制定,将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治理验收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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